2012 |
建請修正「營業稅法」,免徵進口農藥及農藥原體營業稅
| 建請修正「營業稅法」,免徵進口農藥及農藥原體營業稅。 | 工總 |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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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
建議修改「營業稅法」39條,主管稽徵機關應於一定期間內查明後退還溢繳的營業稅,或為適當之行政處分,給予企業合理的等待時間,讓企業解散案件能真正結案
| 建議比照稅捐稽徵法35條,主管機關於接到退稅申請書後兩個月內應為退還之決定,以避免承辦人員因故拖延予人不良形象,也妨礙企業之清算。 | 工總 |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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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
建請銀行買賣白銀、白金等貴金屬,進項及銷項營業稅應能扣抵,以及帳戶交易等貴金屬應免徵5%營業稅
| 白銀、白金等貴金屬應比照黃金,於現貨交割時方課5%營業稅。 | 工總 |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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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
建請銀行買賣白銀、白金等貴金屬,進項及銷項營業稅應能扣抵,以及帳戶交易等貴金屬應免徵7%營業稅
| 銀行的進項及銷項稅額應能扣抵。 | 工總 |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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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
有關營業人因註銷登記而申請退還溢付營業稅款,稽徵機關得否要求提示自成立年度起之帳簿憑證資料爭議
| 頒布稽徵機關審查營業人因註銷登記而申請退還溢付營業稅款案件之裁量基準,依是否經另發現應徵之稅捐情形,明確界定其應適用之帳簿憑證調閱查核之期間。 | 歐商 |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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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
進口交易之佣金之統一發票開立事宜
| 廢止財政部97年10月29日臺財稅字第09704550620號解釋函令「國內營業人甲公司接受另一國內營業人乙公司訂單,再據此轉向國外廠商丙公司訂貨,並以乙公司名義辦理進口時,甲公司需就其相當於佣金收入之轉付差額(向丙公司)開立兩聯式統一發票」之規定。 | 日商 |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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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
金融機構之營業稅稅率
| 政府不應上修金融機構之營業稅稅率,考量金融機構無法以進項稅額扣抵銷項稅額,且因許多國家如日本、新加坡及韓國對金融機構皆免徵營業稅,若提高營業稅稅率恐降低外國金融機構進入臺灣市場之意願。 | 歐商 |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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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
避免因增加保險業者的營業稅率而產生嚴重的非預期後果
| 延後實施保險業營業稅調升或階段性實施,以避免嚴重的負面非預期後果 | 美商 | 金管會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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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
避免因增加保險業者的營業稅率而產生嚴重的非預期後果
| 從1999年7月1日起至稅率調整生效日為止所銷售保險所產生之保費,仍繼續適用2%稅率,因為保費在發出保單時已經固定。調升後之5%稅率僅適用於法律修正後新發保單所生之保費,因為保險公司在決定保費費率時應該已經將稅率考慮在內。 | 美商 | 金管會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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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
避免因增加保險業者的營業稅率而產生嚴重的非預期後果
| 修正營業稅的計算公式,做為稅基的保費收入應扣除保險理賠及保單責任。保險理賠包括一切保險事故之理賠、滿期金、分紅及解約金。保單責任包括責任準備金、未報賠款準備金(IBNR)、未決賠款準備金(OSLR)。 | 美商 | 金管會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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