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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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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令: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第5點、第11點、第15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法規公告
財政部令: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第5點、第11點、第15點規定,自即日生效
公佈日期:
111-05-14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簡述:
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第五點、第十一點、第十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國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作業要點」第五點、第十一點、第十五點
法規類別:
行政命令
主管機關:
財政部
發文日期:
111-05-13
文號:
台財產改字第11150001600號
備註:
相關議題
年度
議題
說明
提案單位
相關機關
2017
建議房屋稅計徵公式應排除所含地段率:公告地價計算應能反應市場價格漲跌幅,而非只漲不降;地上權之租金不應與公告地價連動,應有其他配套機制(如得標簽約後仍應有議約調整機制等);民間企業承租國有地上權所建置之藝術文教相關設施免徵房屋稅
地上權之租金不應與公告地價連動,且應有其他配套機制(如得標簽約後仍應有議約調整機制等),以免因大幅且頻繁地調高公告地價而導致地租大漲,侵蝕業者收益率,顯失導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立法原意。
工總
財政部
2018
建請房屋稅計徵公式應排除所含地段率;公告地價計算應能反應市場價格漲跌幅,而非只漲不降;地上權之租金不應與公告地價連動,應有議約調整等其他配套機制;民間企業承租國有地上權所建置之藝術文教相關設施免徵房屋稅
地上權之租金不應與公告地價連動,且應有其他配套機制(如得標簽約後仍應有議約調整機制等),以免因大幅且頻繁地調高公告地價而導致地租大漲,侵蝕業者收益率,顯失導引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立法原意。
工總
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