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
落實醫療法56條,提高安全針具使用比率以符合法令規定
| 建議衛福部針對安全採血產品,編列安全針具代碼,便於醫院申報安全針具專款。並且醫院評鑑及感染管制查核時,可藉由統計醫院安全針具代碼申報數量,確認依法執行採血安全針具使用比率。 | 美商 | 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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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擴大参與及資訊公開
| 醫材許可證持有廠商可參與新增健保診療項目及過程面醫材相關診療項目檢討之審查流程。 | 美商 | 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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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擴大参與及資訊公開
| 擴大落實審查案件流程之透明度 建議於健保署網站增加「醫療器材」及「診療項目」申請案流程進度查詢功能。 | 美商 | 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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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持續建立及強化創新產品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確保獎勵創新的投資環境
| 採用廣義的專利定義:藥物具有智慧財產局認定之有效專利(不僅限於成分專利,而是所有專利,包括使用途徑、適應症、劑型、製程、鹽基、晶型、多型體等)均應視同具有專利保護。 | 美商 | 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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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注入更多資源於醫療照護及健保給付系統,以因應未來挑戰並永續經營
| 改革支付制度:由於目前健保安全準備金已累積至2000多億,財務狀況達到近年來最穩定的狀態,建議政府應把握時機積極進行支付制度的改革,合理調整醫療服務支付標準,反映實際臨床醫療成本,給予醫療診察足夠的專業報酬,輔以配套,使醫院有誘因建立適當的醫護人力,也讓醫院不需要再透過藥價差的利潤來維持營運,讓藥品市場更加健全。 | 美商 | 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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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
在實證醫學基礎上提高對癌症防治之投資以降低經濟損失與死亡人數
| 政府在癌症防治應投入更多資源,重新配置現有之醫療資源以解決癌症預防策略議題,達成顯著降低癌症死亡率之政策目標。包括移除致癌因子、增加癌症篩檢等。並針對創新之癌症治療給予更多投資與更即時之健保給付,以達成此項政策目標。衛生福利部應利用醫療科技評估去重新檢視目前全民健康保險之給付內容,透過資源之重新配置以涵蓋更多新藥與新醫療科技,幫助病人重拾生活品質、恢復其工作與社會功能,以重新回歸正常生活。 | 美商 | 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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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維持一個可長可久的醫療制度
| 進行醫療體制的改革:建議政府積極進行支付制度的改革,合理調整醫療服務支付標準,反映實際臨床醫療成本,給予醫療診察足夠的專業報酬,輔以配套,使醫院有誘因建立適當的醫護人力,同時讓醫院不需要再透過藥價差的利潤來維持營運,讓藥品市場更加健全。 | 美商 | 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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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
為健全永續的醫療體系建立基礎
| 更廣泛認可專利範圍:
有鑑於突破性醫療科技以及某些治療可能無法以成分專利(目前健保署在藥價核定機制中唯一認可的專利樣態)加以涵蓋,我們建請健保署參照近期修正通過之藥事法有關專利連結及資料專屬權相關條文擴大認定專利之樣態,鼓勵各種醫療上的創新。 | 美商 | 衛福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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