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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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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修正「植物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動植物應施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
法規公告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修正「植物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動植物應施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
公佈日期:
111-05-25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簡述:
修正「植物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名稱並修正為「動植物應施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
附修正「動植物應施檢疫物進儲自由貿易港區檢疫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法律
主管機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發文日期:
111-05-24
文號:
農防字第1111481827號
備註:
相關議題
年度
議題
說明
提案單位
相關機關
2017
歐洲食品進口技術性貿易障礙
應在公正可信的科學數值基礎上,建立符合國際食品檢驗的標準;當實施任何對貿易造成潛在衝擊的措施時,遵循比例原則。
歐商
農委會
衛福部
2017
因應全球經貿新格局,研擬台灣下一階段的經貿戰略
對於農產品進口,應建立科學化檢驗標準。 政府應提出明確的科學風險分析方法與檢測數據佐證,透過國際認可的檢驗標準與公開透明的檢驗程序,向國內各界溝通,以理性方式探討進口食品或農產品之衛生安全,以及是否符合我國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工總
農委會
衛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