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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第17條、第42條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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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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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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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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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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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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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國民年金法第五十八條。
三、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網址https://mohwlaw.mohw.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意見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
(二)地址:11558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
(三)電話:(02)8590-6715
(四)傳真:(02)8590-6048
(五)電子郵件:hg1166@mohw.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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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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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草案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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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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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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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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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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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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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部保字第111126017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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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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