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選單
我要建言
新創法規調適
法規鬆綁建言
處理流程
新創法規調適
法規鬆綁建言
鬆綁成果
建言查詢
新創法規調適
法規鬆綁建言
回首頁
快速連結
與我們連絡
網站導覽
OPENDATA
選單
:::
回首頁
快速連結
與我們連絡
網站導覽
OPENDATA
功能列
我要建言
新創法規調適
法規鬆綁建言
鬆綁成果
建言查詢
新創法規調適
法規鬆綁建言
:::
首頁
/
法規公告
/
交通部觀光局令:訂定「交通部觀光局暨所屬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受理查詢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範圍案件收費標準」
法規公告
交通部觀光局令:訂定「交通部觀光局暨所屬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受理查詢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範圍案件收費標準」
公佈日期:
111-06-23
資料來源:
行政院公報
簡述:
訂定「交通部觀光局暨所屬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受理查詢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範圍案件收費標準」。
附「交通部觀光局暨所屬各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受理查詢國家級風景特定區範圍案件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法律
主管機關:
交通部觀光局
發文日期:
111-06-22
文號:
觀技字第11140008791號
備註:
相關議題
年度
議題
說明
提案單位
相關機關
2015
歐洲食品進口技術性貿易障礙
建議防檢局及食藥署自行負擔檢驗費用。
歐商
農委會
衛福部
2016
歐洲食品進口技術性貿易障礙
建議防檢局及食藥署自行負擔檢驗費用。
歐商
農委會
衛福部
2016
歐洲食品進口技術性貿易障礙
某些歐洲特殊食材(如義大利帕瑪火腿、優質乾酪等)依科學證明其食用安全無虞,即可允許開放進口,而非僅依照台灣獨具的標準。
歐商
衛福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