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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預告「陶斯松為禁用農藥」修正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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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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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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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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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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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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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農藥管理法第十八條第一項。
三、「陶斯松為禁用農藥」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及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網站(網址:https://www.baphiq.gov.tw/)。
四、為儘速保障農產品食用安全及國人健康,加速陶斯松加工及分裝管控,採取較短公告期間確有其急迫性及必要性,爰將本案預告期間縮短為15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5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二)地址:臺北市和平西路二段100號9樓
(三)電話:(02)23434244
(四)傳真:(02)23047355
(五)電子郵件:baphiq@mail.baphiq.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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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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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命令草案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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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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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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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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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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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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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防字第11114891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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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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