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政部公告:預告「一定規模以上或性質特殊土地申請使用許可認定標準」草案
|
公佈日期:
|
111-07-15
|
資料來源:
|
行政院公報
|
簡述:
|
一、訂定機關:內政部。
二、訂定依據:國土計畫法第24條第1項。
三、「一定規模以上或性質特殊土地申請使用許可認定標準」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
(三)電話:02-8771-2345
(四)傳真:02-2777-2358
(五)電子郵件:cpamail@cpami.gov.tw
|
法規類別:
|
法規命令草案預告
|
主管機關:
|
內政部
|
發文日期:
|
111-07-14
|
文號:
|
台內營字第1110812784號
|
備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