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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查詢 / 新創法規調適

年度建言代碼 主旨 事實及說明相關機關
110A11012022 個人共享寵物照顧不應被認定為寄養業者 目前國人飼養寵物風氣盛行,犬貓數量約為三百萬隻,其飼養之犬貓數量已超過15歲以下小孩數量,而國內領有特寵證之寵物旅館僅約2155家,因為寵物照顧有其季節性,多數需求發生在過年過節時,寵物旅館於過年過節時基本上一位難求。 寵物服務共享平台解決了現代寵物飼主過年過節寵物旅館被訂滿找不到人顧的問題,平台還有提供國泰產險的保障,而平台上的保姆本身都是飼主,只是在照顧自己毛小孩時有多的資源可以幫人收費照顧寵物,不應該這樣就被認定為業者並被罰10萬到300萬,目前農委會對於寄養業者定義模糊,可能造成動保處擴大解釋與開罰,目前我們知道的是有經常、反覆從事寄養獲取利益就算寄養業者,但對於經常反覆並未明確說明,目前像是交通部對於停車場業者和共享車位有明確區隔,以及像是私人家教與補習班業和人類保姆與托嬰中心都有明確定義區隔,所以目前希望可以參照像是人類保姆同時收費照顧兩隻(含)以下可以不被認定為特寵業者,或是可以根據商業登記法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得免商業登記(特寵證需要商業登記)而不被歸類在寄養業者的部分。農委會
110A11011181 共享車位政策範圍擴及學校等免稅範圍一事 因應台北市與交通部推廣共享車位政策,以利改善都市交通一事。台北市府已擴大共享車位實施範圍,包含機關自有車位。優泊UPARK公司長期支持共享車位政策,與淡江大學合作於永康街校區試辦車位共享服務,成效可見。 日前淡江大學免稅機構收到 台北市稅捐機關認定車位共享商業行為屬實,由於政府機關與學校等多屬面稅機構,因應車位共享微利卻課徵房屋商業稅,實屬違背比例原則,委請國發新創法協中心協助釋疑,以利未來更多學校與機關行號共同響應 相關需協調單位:台北市稅捐處、台北市交通局、財政部、交通部財政部
交通部
109A10810081 如何透過慢性病管理服務之行動應用程式投保醫療險 新創業者就其開發之慢性病管理服務行動應用程式(app),擬與保險業者合作,便利慢性病患者用戶透過app投保醫療保險,應如何遵循保險法等相關規定?保險局
109A10905151 設計適合新興外送平台外送員工作型態之團體傷害保險商品 外送平台業者要為外送員投保團體傷害保險,但外送員之工作型態與傳統於一定期間內持續提供勞務之模式不同,而係透過外送平台應用程式登錄上線後始開始接受訂單並提供遞送服務,是否有適合此類外送員投保之碎片式團體傷害保險商品?保險局
勞動部
108A10812311 鬆綁旅行業營業處所不得共同使用之法規限制。 倘新創旅行業之主要業務係招攬、接待國外觀光旅客,相關交易與聯繫多以網路及通訊方式完成,是否可鬆綁旅行業管理規則第16條本文規定:「旅行業應設有固定之營業處所,同一處所內不得為二家營利事業共同使用。」,讓新創旅行業可進駐提供予新創事業租用之共同工作空間,協助新創發展。觀光局
108A10809121 在地創生經營者如何適法經營地方創生體驗活動 在地創生經營者從事農業或部落等接待導覽活動時,應如何遵循發展觀光條例相關規範?可否舉例說明,讓外界更清楚瞭解其適用範圍?交通部
108A10802071 使用貨車改裝成餐車是否可以在車輛載重未超過法規規定情況下,於監理所驗車時可不用卸下車內設備及物品,而能合法進行驗車 目前各地方政府於節慶活動時,都會邀請行動餐車前往服務,然而目前大部份行動餐車都是使用貨車來進行改裝,於監理所驗車時,都需要清空車箱以符合監理要求。車輛監理單位是否有可能增加餐車類別,以針對目前普遍的行動餐車來進行專門管理?交通部
108A10801151 食品運送服務與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之適用 新創業者係提供美食配送服務之平台,其營運模式是否屬於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所規定之食品業者,應如何遵循相關規範?衛福部
交通部
經濟部
107A10711011 取得創業家簽證之外國人,是否仍需申請聘僱許可始得於我國工作? 有關取得創業家簽證之外國人於其所設公司工作,是否須取得聘僱許可等情,民眾請本會協助向相關機關予以釐清。勞動部
107A107081010 「外國機構投資人」相關法規適用疑義釐清 法規是否有限制非營利之外國研發機構不得於我國保管銀行開立「外國機構投資人」帳戶?金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