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機關回應: |
交通部 一、多元化計程車方案係強調計程車服務特色之多元性,透過以APP叫車揭露車輛及駕駛人資訊之安全管控前提下,藉由法規鬆綁車身外觀、費率,提供計程車業者開拓多元化、客製化、精緻化運輸服務之選擇機會,並期望經營業者善用智慧化服務,強化公司治理及自主管理機制,達到創造服務特色及品牌之目標。
二、多元化計程車不得巡迴攬客,目的在與一般計程車營運有所區隔,以爭取服務更多以往非選擇計程車之乘車需求,避免同業內搶食既有市場之惡性競爭,共同擴大計程車客運服務市場,公路主管機關亦將持續輔導各經營業者找出營運市場定位。
三、多元化計程車既強調智慧化服務品牌建立及經營業者自主管理責任,其營業行為則必須在其所屬車行或車隊之管制監督下進行,以確保消費糾紛之有效處理,避免經營者自主管理機制遭受影響,維持特色品牌經營健全永續發展,爰個別多元化計程車車輛僅能隸屬一個服務經營業者。至於一般計程車得否放寬可加入多車隊或平臺,本部將在確保消費者乘車權益、不影響服務品質或弱化業者營運管理機制之前提下,評估研議可行性。
四、有關多元化計程車經營業者如何向加入隊員收取服務費,屬業者自主經營管理及與計程車駕駛人間之約定事項,依「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第13條規定,業者應將服務費收費標準登載於公路主管機關網頁始得實施。駕駛人得衡酌市場機制及經營業者之營運理念或策略,自由選擇是否加入多元化計程車客運服務或選擇不同經營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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