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鬆綁永久居留證者居住者稅制規定。
在目前國際疫情嚴峻情形下,跨境難度大大提高,造成不少在中華民國境內受僱但長期出差之外國人出入國之困難,難以達成年內居住滿183天。
現行法規規定每年外國人居住未滿183天者需扣繳中華民國來源所得18%,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18條,在106年已修法放寬專業人才永久居留之限制,爲符合後者的立法用意,及儘量符合永久居留者爲準國民之目標,請務必放寬已取得永久居留證者居住者規定比照本國人:「於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合計在1天以上未滿31天,其生活及經濟重心在中華民國境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