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日期: |
110-02-01 |
議題: |
建議讓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型的承租戶,能使用信用卡繳納房租 |
說明: |
政府大力推廣非現金支付以及落實居住正義,但在社會住宅議題上,卻有個盲點
為什麼不能讓屬於相對弱勢的社會住宅住戶使用信用卡繳納房租?
信用卡的特性,可以大大減清住戶現金支付的財務壓力
包租代管業者表示:政府標案著實無法負擔吸收刷卡手續費
財金資訊公司表示:社會住宅租金是消費,不是繳費,不能走類似公務機關繳費的機制
那時至2021還是要掏現金來繳費嗎? |
辦理進度: |
現階段不宜鬆綁 |
相關機關: |
內政部 |
相關機關回應: |
內政部 經研析國內使用信用卡支付已為消費者付款習慣,亦為我國商業活動與經濟發展之重要趨勢,故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承租戶以信用卡繳納房租之建議,尚屬可行;惟考量現階段尚須研議相關金流及配套措施,故短期內暫時無法執行,將納入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後期計畫精進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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