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議題內容

提案日期: 110-03-24
議題: 建議將國外發行的槓桿型及反向型ETF種類,納入我國投資型保單的投資標的
說明: 黃主委您好 最近在錢線百分百https://youtu.be/iLXc8dLAJG8 有看到主持人說,客戶可以透過元大投資型保單投資0050反一(00632R)這類型槓桿型ETF 所以我就跟我的保險業務員說,要他去向他們保險公司建議把美國的反向型ETF 也都納入可連結投資標的清單中,讓客戶多一個投資選擇,避免下跌的風險 但業務員卻回我說沒有辦法,因為公司說投資型保單可以連結的槓桿型ETF種類 金管會只開放”國內”發行的境內槓桿ETF, 這個法規也太莫名其妙了吧,難道美國發行的槓桿ETF會比台灣差嗎? 台灣主管機關一直喊說要接軌國際,為何卻連投資人最基本的金融商品選擇權利都沒有 是要圖利國內ETF發行機構嗎?希望主委可以放寬不合時宜的金融法令限制,造福廣大台灣投資人
辦理進度: 現階段不宜鬆綁
相關機關: 金管會
相關機關回應: 金管會
一、依現行「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第14 條第1項規定,投資型保險之投資標的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者,應為經主管機關核准或申報生效得募集發行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其為境外基金者,係經主管機關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之境外基金。但於國內、外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之指數股票型基金,不在此限。復依「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保管機構及投資標的應注意事項」第8點規定略以,投資型保險商品連結國外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之指數股票型基金,以金管會核定之證券市場掛牌交易之以投資股票、債券為主且不具槓桿或放空效果者為限,合先敘明。
二、考量國外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之指數股票型基金非受金管會監理,風險態樣及資訊透明度不同,尚難確定一般保戶是否能理解其所投資商品下,爰現行尚無開放投資型保險商品連結國外證券交易市場交易之具槓桿或放空效果之指數股票型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