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1.我國有限公司及股份有限公司登記表仍限中文,不允許英文,這對於外國投資人而言閱讀實屬困難,我國公司登記表在國外使用時也因全為英文而無法使用,這使我國商業國際化程度相對落後。
2.相同的註冊文件,鄰近的新加坡採全英文,香港則採中英文對照,我國仍為全中文,亦不允許人民以英文登記表送件,建議應適度鬆綁及進步。
3.英文化公司登記表鬆綁的方式可有二種:
第一種:僅鬆綁欄位名稱可中英對照、欄位內容維持現狀。
第二種:鬆綁欄位名稱可中英對照、亦同時鬆綁欄位內容可中英對照。
4.如尚無法開放至第二種,至少應先允許人民採第一種方式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