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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內容

提案日期: 103-6
議題: 落實醫療法56條,提高安全針具使用比率以符合法令規定
說明: 建議衛福部針對安全採血產品,編列安全針具代碼,便於醫院申報安全針具專款。並且醫院評鑑及感染管制查核時,可藉由統計醫院安全針具代碼申報數量,確認依法執行採血安全針具使用比率。
辦理進度: 現階段不宜鬆綁
相關機關: 衛福部
相關機關回應: 衛福部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檢查」通則,檢查之費用,包括採取檢體之費用在內。因此一般採血器及安全採血器,皆已內含於上開支付標準之檢驗費用,健保不另給付,因非屬特殊材料,故健保署無法編列特材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