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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議題內容
議題內容
提案日期:
104-7
議題:
揮發性有機物質審查應回歸中央
說明:
儘速檢討行業現況製程係數之合理性及審查作業應回歸中央統一審查。
辦理進度:
現階段不宜鬆綁
相關機關:
環保署
相關機關回應:
環保署
(1) 本署已持續檢討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防制費各行業製程公告排放係數之合理性。
(2) 另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中央與地方權責分工,空氣污染防制費審查及追補繳係屬地方主管機關權責,所提建議將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防制費審查回歸中央一事,本署已合理檢討其必要性及可行性,納入相關法規修正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