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題內容

提案日期: 105-6
議題: 擴大参與及資訊公開
說明: 醫材許可證持有廠商可參與新增健保診療項目及過程面醫材相關診療項目檢討之審查流程。
辦理進度: 已完成鬆綁
相關機關: 衛福部
相關機關回應: 衛福部
新增及修訂健保診療項目,係經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討論,主要討論該項目之適應症範圍、成本效益、作業流程及財務影響,開會議程及結果均公布於健保署網站以供社會大眾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