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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內容

提案日期: 105-6
議題: 在實證醫學基礎上提高對癌症防治之投資以降低經濟損失與死亡人數
說明: 政府在癌症防治應投入更多資源,重新配置現有之醫療資源以解決癌症預防策略議題,達成顯著降低癌症死亡率之政策目標。包括移除致癌因子、增加癌症篩檢等。並針對創新之癌症治療給予更多投資與更即時之健保給付,以達成此項政策目標。衛生福利部應利用醫療科技評估去重新檢視目前全民健康保險之給付內容,透過資源之重新配置以涵蓋更多新藥與新醫療科技,幫助病人重拾生活品質、恢復其工作與社會功能,以重新回歸正常生活。
辦理進度: 已有具體鬆綁計畫
相關機關: 衛福部
相關機關回應: 衛福部
1.103-107年本部健康署推動「第3期國家癌症防治計畫」,焦點從過去的治療、早期發現,向上力溯至源頭之預防,3大新興重點包括:
(1)除既有之菸及檳榔危害防制外,亦推動人類乳突病毒疫苗接種政策,並特別加強新興致癌因子之防治—肥胖、不健康飲食與運動不足,強化致胖環境監測與改善、推行「現代國民營養計畫」,並達成規律運動人口倍增。
(2)持續推廣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由政府提供具預防效果之四癌篩檢(子宮頸癌、乳癌、大腸癌、口腔癌),尤其是口腔癌與大腸癌,找出癌前病變加以根除,阻斷癌症發生。
(3)推出「癌友導航計畫」,不錯失任何一位可治療之癌症病人,使早期病人得以治癒,對晚期病人則提供安寧療護,減少病友迷航。
2.本部健保署亦辦理相關措施:
(1)增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係依健保會每年總額協商預算進行調整,必要時辦理醫療科技評估,以積極導入新醫療科技。
(2)二代健保法明定藥物是否納入健保給付,應先辦理醫療科技評估,考量人體健康、醫療倫理、醫療成本效益及健保財務等因素後,由利害關係人組成之PBRS共同擬訂會議決定。健保署均依此規定執行新藥收載或給付規定擴增相關評估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