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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題內容

提案日期: 105-11
議題: 歐洲食品進口技術性貿易障礙
說明: 採納國際規範,以科學數據為基礎的檢驗標準及方法做為審核基準,並遵守世界動物衛生組織對狂牛症的風險狀況規定,應以平等原則對待處於同等疫區狀態的國家。
辦理進度: 已有具體鬆綁計畫
相關機關: 農委會、衛福部
相關機關回應: 農委會
1. 依據食品安全檢驗與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協定(WTO/SPS協定),為確保各國境內之人類、動植物生命或健康,可基於科學證據得以採取或執行必要之措施。
2. 為保證國人食用牛肉之安全,牛海綿狀腦病發生國牛肉申請輸臺案係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主政。

衛福部
1. 本部評估牛海綿狀腦病發生國家之牛肉進口立場,係秉持專業遵行科學實證,並參照國際規範之原則。
2. 針對申請解除牛海綿狀腦病發生國家之牛肉進口限制必須完成相關行政程序包括書面審查、風險評估、實地查核牛肉之衛生安全,並持續召開BSE專家諮議會審查相關資料,此外於審查完成後辦理風險溝通及後續開放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