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說明:
(1)依公園網頁說明,於成立5年後評估是否開放觀光遊憩,網頁文字摘要如下:
依據行政院於民國95年12月核定之「東沙環礁國家公園計畫」函明示,本處應優先辦理資源復育、監測與生態研究等工作,故東沙環礁國家公園成立之後五年內為保育復育期,暫不開放一般民眾觀光,以進行資源調查研究與環境復舊及安全設施規劃等經營管理工作,相信必有助於東沙地區生態資源的恢復;之後再依據這五年來經營管理結果,評估是否進行小規模開放,實施生態旅遊與環境教育,讓喜歡熱帶島嶼風情和潛水人士,實際體驗海洋無窮盡的生命。
(2)已經間隔五年,未見此資訊評估結果的公開資訊更新,故建議小規模的開放生態旅遊,以發揮環境教育功能 |